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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0、九0年代社會運動風起雲湧,一群群在婚姻受苦受難的晚晴姊妹走上街頭,促成了一條條台灣民法親屬編修法完成,從此法律較符合性別平等觀念,例如,夫妻財產有更合理的分配、妻子不必被硬性規定隨夫居、離婚後的女性不必再等6個月才能再婚……陪伴許許多多失婚姊妹走過人生陰霾的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即將要過20週歲了,晚晴的20年,宛如台灣婦女運動斷代史。下期網氏,我們邀請晚晴姊妹分享一路走來點點滴滴,如果妳/你也有參與晚晴的心情故事,歡迎隨時投稿至women@frontier.org.tw,這片網路上的園地,需要您的支持和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