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期女性電子報—偽偽夫人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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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監護卻看不到孩子,怎辦?

親愛的偽偽夫人您好:

  女兒兩歲八個月大戶口在我這,監護權雙方各一半,我們沒結婚但是給爸爸認領改父姓了,在一起三年多了受不了常常對我的打罵在兩個月前分手了,他要全部的監護權去遞狀紙,前幾天在家事法庭協調不成功,已經送上法官那邊了。

  前天我想去帶小孩出來玩兩個小時,小孩的爸爸根本不讓我見孩子,氣的我馬上找管區陪我去敲門,他們才勉為其難的讓我抱一下孩子,昨天我還是不死心,想說孩子的爸爸上班不在家,應該能抱孩子出來玩一下子,結果平常帶孩子的阿公出來阻止,硬生生的從我手中把孩子搶過去,一點都不怕孩子是否會痛,我看了好心疼!妹妹立刻嚎啕大哭,我也只能一邊哭一邊看著妹妹被拉進去,直到阿公把門鎖上我才黯然離開……

  我真的很無助不知道該怎麼辦!現在要打監護權的官司,孩子又不讓我看;孩子的爸一個月薪水六萬衣食無缺,而我是低收入戶的單親媽媽,我還有一個幼稚園大班的兒子〈與前男友生的〉,我沒有要跟他搶,我只是想看小孩而已!現在這個節骨眼上我能怎麼做呢?警察教我去找法官問案子審理期間孩子由誰帶、服務中心的人教我去投狀,我該聽哪邊呢?

 

網友A

A網友:

  收信平安!

  如果你只是擔心改訂監護權後,你會看不到孩子,那你可以不必太擔心。法院在裁定監護權時,會同時要求雙方協議探視的方式,若法官沒有做此要求,你可以上訴,此判決會被認定無效,要重新判決。若判決之後對方仍然不讓你看孩子,你可以拿著判決書到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在法院審理期間,因你們目前仍是共同監護,並沒有規定該由哪一方帶孩子,你是有權利可以帶走的,只是,看著孩子被你們雙方拉扯,我想你的心裡應該也會很心痛!這段時間,不如就先處理思念孩子的情緒和焦慮,讓自己的心平靜一些,思緒才會更清晰,加油!

 

註:本期偽偽夫人信箱,邀請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回答網友來函。

 

後記:我6月10號打完監護權的官司了,法官駁回孩子爸爸提出的改定行使親權之人(監護權),法官說當初協議好共同監護,如果提不出理由對孩子有何不好的影響就維持共同監護,往後有關孩子的事情,例如戶籍或教養等等,再到法院遞狀開庭協商;看小孩的方面,我自己要再遞狀協談看孩子的方式及時間,可是遞狀一次就要一千元,如果跟孩子的爸爸不能和解私下商量,那麼只要有點小事就得去遞一次狀紙,花不完的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