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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王靜瑩是壞媳婦?」中中、JACK、罔市
我並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受害者!我覺得在這樣的事件裡,那個男人才是!他是可憐的,只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社會上多數人都說要如何幫助受虐婦女走出陰影,也許我們也該去關心那些男人他們怎樣改正?越多人唾棄他們,他們只能明知故犯。
王靜瑩家暴事件後,我寫下這篇心得:
在電視上看到王靜瑩的家暴,彷彿感同身受般的為她的勇敢走出來鼓掌!
看到那個先生又是道歉又是懺悔的,我希望王不要心軟,起碼現在先不要,如果心動也先擺著,一段時間後情緒冷靜了,再來處理這個問題。
聽說她的公公也會打老婆,所以嚴格說來,她的先生本身就是一個受虐者,當他小的時候,如果看到爸爸打媽媽,甚至爸爸打他,在無力反抗的情況下,長大後在情緒的處理上就會變成另一個施虐者!
他當然會馬上認錯,他永遠都在認錯!因為他小時候也憎恨這樣的行為,每次做錯事就送花,妳原諒了他,後來妳被打的住在醫院,他也送花,等有一天妳在妳的墳墓前面看到他又送花來,跪在妳的墳前哭著向妳懺悔,妳還有能力原諒他嗎?
男女之間某種權力的不平衡現象,如今已經得到某種程度的重新調整,女性終於敢為自己說話了!如果她再因對方的道歉認錯就輕易原諒,以後萬一再發生,也不會有朋友會幫她了。
重新看待自己!重新審視這一切吧!
王靜瑩,加油!
中中
舉這個例子只是想要告訴這篇文章的作者,激怒他人是個有欠考量、EQ不夠的行為、而且是錯誤的行為,甚至可以說是愚蠢的行為,因為行為的結果會導致自己受到傷害。(再次強調,以上論點並非對此家暴事件的評論)
JACK
針對JACK被害者「激怒」加害者的觀點,讓我們產生上下權力不均等的差異關係。同為爭吵的兩造成年人,皆必須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同時兩人相互「激怒」對方,怎能說,動手打人的一方,反過來指責受害的一方:「都是妳害的,誰叫妳惹我生氣!」我們無法接受施暴者以此做為藉口,再度陷入家暴案件的迷思中,暗夜哭聲將永無休止。JACK,你認為如何?
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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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靜瑩被家暴參與話題。
網氏針對家庭暴力法的執行成效,逐年為網友分析整理,也邀請你一起關心、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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