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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難中,閃耀的曙光張瓊齡
彷彿,我又回到1993年初,與法籍記者伊可凡(註)會面後,思索著要用何種筆調呈現經過轉述的衣索匹亞的災難時,那種舉棋不定之感。
我知道這種為了呼籲救災的報導,寫得煽情些總不會錯,但是,內在一直冒出來的念頭卻是:要相信理性的力量,相信不必灑狗血,照樣可以觸動人。
最近在面對的,是緬甸的風災,我依然不是親臨現場,照樣必須透過轉述。
然後緊接著是四川的震災發生了。
1993年的我,算是初生之犢嗎?只在學生時代到過香港、中國,對世界沒有認識的我,卻相信文字具有力量,只要用對了,就可以感染人,可以讓古道熱腸的人更加相信自己的助人義舉是無庸置疑的。
1993年的台灣,是個做善事,還是別太過張揚的年代,尤其是在做國際救助,特別是對中國大陸救助,就會被罵得狗血淋頭的年代。
當然,2008年的現在,當我們跨出國門去當志工的時候,還是有人會冷冷地丟出一句:「台灣都救不完了,還救到外國去!」然而,在多元社會裡,這是必然要容許的差異,是嗎?縱然,我心裡頭知道許多外國人,可能會為了跟他祖宗十八代八竿子打不著的人事物,上街遊行抗議,部分這種外國人,當他們遷移到台灣成為長住民後,碰到不公不義的事情,通常也會挺身而出。我有位加拿大籍的老師,為了舉發有人在三芝海邊濫倒建築廢棄物,上了幾十次法庭,還被黑道恐嚇,依然嚇退不了他。
但是2008年的現在,起碼做善事不用遮遮掩掩了,縱使媒體平日多麼地腥羶炒作八卦,唯恐天下不亂,然而遇到重大災難,感人肺腑的報導與救災不力的批判同時都會被呈現,而不會只有在慈善團體的刊物流傳而已。
約莫從1999年的921地震過後吧!我注意到,除了大型的、具有國內外急難救助的非營利組織(NGO)、醫療救援團隊會自動到位,在黃金救難期發揮功能之外,一些不是那麼大型的組織,跟慈善、救難沒有直接相關的NGO,也試著從自己可以幫得上忙的角度切入,後來有的還發展出為期數年的陪伴重建計畫;也還有一些個人,從自發性地捐資捐糧,到組成志願團隊,義務為災民修建房舍,日後甚至成為常態性的組織,災區的需求解除了,至今仍在服務全台各地貧民;甚至一些藝文、教育工作者,透過到災區陪孩子讀繪本、教導戲劇以演戲紓解身心創痛、長期拍攝記錄片記錄災區的生命故事。而1994年左右,全面在全台灣陸續掀起的「社區總體營造」運動,在全台各地因為公部門資源下放,所應運而生的各式社區屬性的NGO,也在這次的災難中,得到第一次的總體檢,社區營造運動,不再只是台灣百姓在個人生活無虞之後,對於「好還要求精」的品質提升行動而已,它也反映了一定程度,個人對於公共事務的確已產生關心和參與,而對於「社區」的理解與體認,也從自己日常生活所及的範圍,擴及到心所牽繫之處。
因為長年以來,明瞭了災難過後某些不成文的「標準作業程序」吧!知道自己的角色不在黃金救難期,也拜網路媒體所賜,及識得一些可以更近距離接觸災區的對口,這陣子,我花了比較多的時間在沉澱,並且多方探詢一些國際志工同好的意向,發現在面對緬甸風災以及四川的震災方面,出現了一些耐人尋味的情況。
由於緬甸對國際救援採取「只收物資,拒絕救援團隊進入」的態度,軍政府毫無公信力可言,媒體可以取得的第一手資料也相對受限,我發現朋友們採取的關心方式有以下幾種:
在十五年前的台灣,NGO似乎只要善盡告知之責,讓社會大眾知道世界上發生哪些災難,善款用到哪兒去,就已經足夠,到災難現場進行救援,那是專業的工作者或是資深志工的事,大眾也沒有必然要參與的覺知和自我期許。
十五年後的今天,我發現公益行動的新趨勢是,不僅僅企業家出現自辦基金會,投入自己感興趣的社會或全球議題,不再只安於單純作為一個金主的角色,就連一般收入的常民百姓,對於公益行動,也出現更多元的態度,除了響應小額捐款之外,我發現想要付出行動的人也很勇於提出他們「願意付出」的呼聲,而不是只等待著被號召而已。
莫非,一直以來,我所衷心渴盼的,能以理性行動的公益社會,已經漸露曙光了嗎?
註:伊可凡是國家地理雜誌的特約攝影記者,1993年藉由他的引介,讓我當時服務的NGO,有機會與國際組織合作,一同在衣索匹亞進行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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