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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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商時報   焦點新聞   890115 
【勞工權益基金 最快三月成立 】
 施春美/台北報導 選舉在即,行政院勞委會再推利多政策。勞委會勞資處處長陳伸賢指出,為彌補失業勞工領不到工資、資遣費,勞委會將成立「勞工權益基金」,提供失業勞工 急難生活及就業的補助,補助金額約為每個月一萬元,期限為三個月。
 勞委會將從就業安定基金中提撥上億元成立「勞工權益基金」,幕僚單位已提出草案內容,並獲主委詹火生的支持,將在本月下旬邀集經建會等財經單位開會討論,報行政院核定後預計最快於三月實施。
 陳伸賢強調,「勞工權益基金」不是代替雇主還錢,而是幫助失業勞工度日或就業上的急難救助之用。
 他表示,基金補助對象主要為領不到工資、資遣費或退休金的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但是非關廠歇業失業勞工若在生活、就業上發生緊急危難,也可適用,例如國產汽車資方積欠員工二個月薪資,但因為事業單位未完全關廠歇業,無法提領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付,國產汽車失業勞工就可申請。
 其次,此基金將補助失業勞工的健保費。陳伸賢說,健保局補助關廠歇業失業勞工健保費,勞保則無補助,因此勞委會希望藉著此基金建立補助機制。
 另外,因事業單位關廠歇業導致失業或因職災導致殘障的勞工,若有職訓、就業服務等生活、工作上的急難需要,也可申請。
 不過,陳伸賢也說,勞工權益基金是為彌補現行機制之不足,但為顧及基金使用的公平性,已請領失業給付、就業貸款或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者,將不得重複請領此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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