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9年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0. 中國時報   國際新聞   890324 
【性別歧視官司和解 美政府將付逾5億賠償 】

 蕭羨一/綜合華盛頓廿三日外電報導 一千一百名女性控告兩個美國政府機關「美國新聞總署」與「美國之音」性別歧視訴訟,在纏訟廿三年後,司法部與原告律師昨天宣佈達成和解。這項和解仍須經法官同意,一旦法官同意,聯邦政府將支付大約五億五千萬美元賠償金,將寫下自一九六四年民權法通過以來,最高賠償紀錄。

 上述和解金包括每名原告四十五萬美元和解金(總計五億零八百萬美元)、四十六名原告應得而未被給付的薪資及利息兩千兩百七十萬美元,以及原告律師廿餘年來六萬五千小時工作的律師費一千兩百萬美元。

 美國新聞總署及當時轄下的美國之音被控在一九七四年十月至一九八四年十一月期間,在撰稿/編輯、外語播音員、外國資訊專員、製作專員、電台廣播技術人員和電子技術人員等六個工作領域的甄試上有性別歧視。

 此項訴訟始於一九七八年布蕾蒂及其他四名女性控告兩個為美國作海外宣傳的聯邦機關美國新聞總署和美國之音,常態操控聘雇流程,將女性排除在外。這項訴訟最後獲得一千一百名女性加入原告行列。

 布蕾蒂一九七七年應徵美國新聞總署撰稿員一職,總編輯告訴她說,雖然她條件很好,但是該署擬雇用男性職員遞補職缺。

 原告律師傅雷瑞森說,主考官敢當著他的委託人面前說,他們要找男性補缺,顯見美國新聞總署和美國之音內部的歧視非常嚴重,在某些案例中,該署官員更改男性應徵者的筆試和口試分數,不讓真正得分較高的女性應徵者錄取。甚至在一項案例中,一名駐羅馬的梵蒂岡電台播音員被美國之音官員的兒子取代。

 傅雷瑞森說,這項集體告訴傳遞一項明確有力的訊息,讓政府及民間雇主瞭解,性別歧視將付出重大代價。這項訴訟也是傅雷瑞森自法學院畢業後承辦的第一項案件。

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