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9年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1.學者認為不具競爭力的國營事業 要有關門的決心 (工商時報   財經產業   890625)

 張令慧/專題報導 在新政府開始檢討國營事業民營化政策時,包括台大金融系教授劉憶如、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成之約等人多認為,不具有競爭力的國營事業,政府要有可以關門的決心。但為了保障勞工的工作權,劉憶如指出,可以透過職業訓練,協助國營事業的員工具有轉業的能力,因此,如何使國家的職業訓練經費確實用在刀口上,是首要之務。

 劉憶如指出,就國外國營事業民營化的例子中,可以發現,政府將手中的持股釋放,來達到民營化,還是最為普遍的作法。政府如果要落實民營化,還是要儘量降低手中的持股,否則在政府持有的股份,還佔已民營化後公司的相當比例下,往往就能運用本身的持股,來達到控制已民營化後公司的人事或業務權,這並不符合民營化的目的。

 除了藉由降低持股,來達到讓國營事業民營化的目標外,國外也有一些國營事業,先在民營化之前,將龐大的國營事業組織切割為不同的企業,並導入競爭的機制,讓該分割後的企業,可以具有市場的競爭力。對於此種民營化制度的成敗關鍵,成之約指出,主要就在於政府可不可以對於本身還擁有絕大多數股權的國營事業,透過將預算、人事及審計制度的鬆綁,讓該國營事業能真的具有市場競爭力。

 事實上,我國國營事業的民營化問題,已經因為員工出路的處理,而帶上政治化的色彩。特別是國營事業的員工,多數具有公務員任用資格保障,員工的處置,往往成為影響國營事業民營化進程的主要障礙之一。這也是造成一家虧損累累的國營事業,政府仍無法痛下決心關門的主因,因為任誰都不願意面對員工的處理問題。

 過去讓國營事業的員工具有公務人員的任用資格,成之約認為,顯然是錯誤。這也是造成國營事業員工,為保住工作權,便在面對民營化時,不惜走上街頭抗爭。

 從企業競爭的觀點看,劉憶如認為,天下絕對沒有不具競爭力的企業,還勉為其難續存的道理。只是在她曾經與國內二十多家國營事業的工會代表進行座談後,她可以感受到國營事業員工面對中年轉業的無奈與畏懼,畢竟日常的生活重擔是現實的問題。所以,如何發揮國內現有的職業訓練機制,讓這些國營事業的員工可以轉業,特別是在傳統產業大聲疾呼勞工 不足的情況下,這些曾經走過國營事業輝煌歲月,又擁有傳統產業技術的國營事業員工,應該可以解決傳統產業的勞力不足問題。

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