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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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勞工住宅貸款 改採計點制 (中國時報   社會綜合   890624)

張志清/台北報導 實施多年的勞工住宅貸款公開抽籤方式今年將有重大改變!勞委會「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評點制度」完成初步規畫,今年開始取消抽籤制度,改採計點新制。依勞工投保和工作年資、家庭收入、家庭眷口數等的加權總分高低,決定三萬戶勞宅貸款正取與備取戶。

 根據勞委會初步規畫,只要勞保年資滿五年以上的勞工,都可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請,評點加權項目與加權比率為家庭年收入(三○%)、勞保年資(二○%)、勞工眷口數(十二%)、工作年資(十%)、弱勢勞工加權(三%),得分最高的前三萬戶為正取。

 依照原訂時程,正取戶可在明年元旦起,到六月底止的半年時間,購置預售屋、成屋或自備土地興建住宅。勞工住宅貸款金額最高二百廿萬元,利率與國宅貸款利率相同。

 勞委會表示,新制實施後,勞工還是必須在 勞工住宅貸款、國宅貸款等政府貸款中擇一申貸,不能重複申請。

 官員表示,勞工住宅貸款自勞委會成立以來(民國七十六年)即開辦至今,初期是由勞委會將配額分配到各縣市政府,委由地方政府辦理抽籤業務。民國八十二年開始改由勞委會統籌辦理,勞宅配額則逐年成長,去年已達三萬戶。每年勞工住宅貸款申請都在十月進行、十一月中辦理公開抽籤,由於今年作業方式改變,申請時程可能往後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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