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1/99]小均
有人說,女性請產假時,考績得乙等沒什麼不對,因為她的工作都是同事幫她分擔掉了,所以這是公平的!!真的嗎?請產假就該得到大鴨子嗎?
[02/11/99]平民百姓
我不是公務員不知道考績到底是怎麼打的,不過我覺得如果因為要請假(不管請產假、喪假、病假)就得打乙等,是一點道理也沒有。 一個組織本就應該有互補及代理人的機制,這和考績根本就是兩件事,考績應該是看實際工作時間表現而認定。 如果請假就要打乙等,那麼因公捐軀的警察、軍人不是要打丙等,因為他們的工作都是突然要由別人代理分擔,不僅工作效率低落還人力分配不及,你說如果這樣做那我們還是人嗎?
[02/21/99]快手小玲
產假時考績打乙等本來就是不公平的事,因為產假本來就是應該給予生育者的保障,如果因為請產假就打乙等,那不是做了一個陷阱叫妳跳下去嗎?這有什麼好討論的,下次換一個比較有水準的問題好不好,一點挑戰性都沒有
[02/22/99] why?
生小孩真祇是一個女人的責任嗎?真祇是為了個人與家庭的幸福嗎?老闆顧用一個員工,就祇把員工當成一個可用的機器嗎?跟工作(生產)無直接關係的部份,老闆就可以不用管嗎?同事生病、生產...而請假,因而增加你的工作,是同事該負責或老闆該負責?
[02/22/99]不平
如果生孩子考績就得得大丙,或賞妳一隻鴨子吃,那我不知道生育有什麼好?難道生孩子就該被懲罰嗎?這個國家難道都不重視未來?不覺得這是一件延續國家命脈的事?還要用公不公平來辯解?真令人覺得失望!
[03/06/99] ANNY
與其談論因產假致考績被打乙等,我想大家可以把層面提高。即公平的考績怎麼評量,如果妳是打考績的主管,那妳會怎麼打?
[03/09/99]薳薳
或許先來釐清『公平』與『平等』吧!其實所謂的產假被打乙等考績,主管或資方的說詞是『在這一整年裡有兩個月的工作必須要給別人分攤,因此沒有貢獻度,還加重其他同事的負擔。』如果是這樣,其實不過是量化的平等要求,根本不是公平!!平日的表現算不算考績的一部份?寫出一個傑出的企畫案算不算考績的一部份?有突破性的業務進展算不算考績的一部份?如果主管只是看工作量的多少就決定考績的等第,我相信這是不會帶人的主管,也是只說『效率』不管他人死活的主管!!
[04/26/99]燕子
不公平! 因為生產是上天賦予女性的一項神聖使命,此時她是正在從事另一件更重要的工作,怎能因為無法工作就受到次等的考績?更何況所謂的考績是考核平時工作態度與成績所作的審核,產假即已名為「假」,又何來工作之有?兩者怎能相提並論
[03/18/99]黛子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即將臨盆。我要請產假,老闆說只給45天。可是勞基法上的規定是56天,老闆說他知道,但是就只給45天,愛要不要!面對這種明知故犯的老闆,我該如何是好?
[03/22/99]姑蘇慕容
你可以『故意』違反一個不大不小的公司規定,(當然別是那種老闆會叫你回家吃自己的),看看老闆有何反應?。
[03/31/99]版主
台灣的職場問題益增,而很多的問題都來自勞資雙方對權利問題的爭執。在德國(其他國家亦然),勞資雙方的問題早已提升至對調整事項的談判!而台灣如此多的權利事項的爭執,很多在於老闆的心態是以家長式的管理方式對待員工,認為我花錢請你,所以你的生活及在辦公室的一舉一動都該聽我的!如此,造成勞資雙方權力極度不對等,對於員工的福利問題,也認為是一種恩賜。 唉!父權的國家,父權的老闆,上班族真命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