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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論壇

生涯與工作—公娼篇



[09/16/98] 認真

也談「公娼轉業」
台北市政府延長對公娼的轉業與生活輔導;然而,公娼自求救會的要求卻是他們再做二年公娼,她們會自行設法轉業! 要求再做二年的主要說法是:她們需要每個月那麼高的收入才夠, 她們需要時間來安排一切,簡單地說,祇要再給她們二年時間多賺一點錢,其他就不是問題 了。
而市府的方案裡,有生活補助費、就業輔導、創業貸款,看起來應 該也是很好的轉業輔導方式!
我很認真的在想,就轉業一事而言:市府所提供的方式到底有什麼 問題,無法被公娼們接受呢?

[09/17/98]猜想

市府的補助可以和公娼原來的收入相比嗎?
況且公娼自己賺錢,在心理上應該比接受施捨拿別人的錢更有尊嚴 吧!

[09/20/98]猜想2

還有一些是有心人士的介入吧!誓死打倒扁政府。

[09/20/98]不解

人們認為拿補助比較沒有尊嚴嗎? 那為什麼大家要接受老人津貼呢? 帶領公娼抗爭的人,到底是反對程序,還是反對目的。
如果是前者,則應要求程序之合理, 如果是後者,就不是再讓他們執業兩年就好。
你們認為這個社會是笑貧還是笑娼? 人們是害怕貧窮、還是害怕出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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