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從事兒童美語老師工作多年,一直非常喜歡教學,但是很多補習班沒辦法給老師勞健保,目前都是自己加入公所繳健保費,一些同業的好朋友也覺得沒保障,請問有誰能幫忙提供這方面的諮詢?或者我們可以加入相關工作性質的工會,以得到應有的保障?
A:
在台灣,如果你要申請與工作相關之產、職業工會,你必須先翻閱「 產業工會、職業工會分業標準表」,因為只有申請與裡面相同之產、職業工會的名稱,才會被主管機關所准予。據查,該表裡面有一個「保育人員職業工會」,其組織成員之規定為「凡從事保育工作之勞工屬之」,這是我所查到的,但與你要申請之工會的工作性質還有一大段差距,故,一言以蔽之,就我所知,目前就你的工作而言,並沒有此類之工會。
那怎麼辦呢?你一定會這樣問!找你工作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反應,勞委會每年修訂二次該分業標準表,你可找與你相同職業的人(到時候若可申請工會時需要三十人,至於反應當然是人愈多愈好),聯名向主管機關反應,請主管機關開會時向勞委會反應。
另外一個值得你注意的事情是:1998年三月,勞委會將再公佈一波勞基法的適用行業,教育訓練人員應該包括民間教育團體的老師們,也請妳密切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