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專欄目錄
1998年  7∼12月
 

04.女人的"事業"是「工作」還是「家庭」?
台北市上班族協會總幹事楊茹憶

 JJ在一個小公司上班三年了,從公司草創開始,她就加入,她愛極了這份工作。公司雖小,卻充滿人情味;薪水普通,卻有相當的發展性;工作辛苦,卻很有成就感;付出很多,卻覺得回報是對等的。這份工作對她來說,似乎不只是一份工作,是一個事業;而這個公司也不只是公司,是她的心血結晶。她沒想到自己會做這麼久,到後來也沒想到要走了。
 然而,眼前有一個難題橫阻在她面前:她開始計畫要與交往多年的男友步上紅毯的那一端,但是男主角的工作遠在南台灣,而她自己的事業卻是在台北,兩個人的事業發展都有地域上的限制,似乎不太可能移轉。
 從來不認為女人需要放棄事業來成就家庭的JJ,是朋友眼中的新女性,但是,當她自己面對這樣的情境時,卻不由得猶豫了起來。離開台北,雖然不表示完全放棄工作,可以重新再出發,但是,「為什麼必須放棄事業的是女人?」JJ不斷的問。親戚間多半是觀望著她即將嫁為人婦,到南部去幫夫,朋友的想法倒是較多元沒有一定的勸說,但是她不服氣為什麼女性總是得配合著婚姻,配合著夫婿,女性的事業發展不被重視。
 當然,從平等的觀念上看來,她也不想要求對方配合她而放棄現在的工作,這是一種將心比心,所以,似乎她現在所能做的就是把婚期延後,或者暫時做一對兩地夫妻。
 這樣的劇碼,其實不斷著在上演。女性因為結婚或生育而離開工作的有33.45%,這樣的比例,使得許多公司在聘僱女性員工時,非不得已不雇用,要不就是不會把有發展性的工作予以交付,訓練、升遷也很少女性的份,因為他們預期女性不久之後就會離職了。就女性經常擔任這種低階低薪的工作,因此被認為離職了也沒什麼好可惜的,這是一個扼殺女性工作發展的惡性循環。
 該如何打破這個循環呢?是不是可以有更多的JJ出現,不要輕言放棄得來不易的工作發展。女人的"事業"不該只是「家庭」也可以有「工作」。

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