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專欄目錄
1998年  7∼12月
 

18.女選民的希望
文/黃雅嫻(台北市上班族協會執行幹事)

 這場熱鬧的三合一選舉,事關北高兩市市長及議員、立法委員席次保衛戰,自半年前就開始起跑,而最近更是飆到最高點,從台灣頭燒到台灣尾。過去,對大多數的候選人來說,女性選民一向被認為是保守的,所以只要在政見上,打一張「安定牌」或者抓住先生的選票,婦女選票就會自動入袋。但是經過這幾年,婦女議題不斷地被提出來討論,女性選民也越來越有投票自主意識,至此,「女性權益」正式登入各候選人的政見。
 女性上班族所受的真實待遇,是否果真如各候選人所宣稱的「真正照顧女性福祉」或者只是漫天喊價式的女性福利?身為女性選民,又該如何在眾多的政見中,選擇真正提昇婦女權益,並且能夠符合現實條件,確切落實生活層面的婦女政見?
 就立法層級而言,眾所皆知地,「男女工作平等法」躺在立法院已經八年,她之所以未獲各立委們的青睞的最大原因,便是來自背後企業界的反對,而反對的主要理由則是:一年的育嬰休假以及男性陪產假給薪問題,並且遭到財團點名為:「導致企業出走的十大惡法之一」。一個嬰兒的出生,原是國家的未來希望之所在,更是人力資源的延續,然而,在台灣卻因為企業界利潤當頭,以及社會觀念未認真對待此一問題的情況下,造成女性上班族懷孕生子,反而變成一種懲罰與負擔:一懷孕就賞一隻「鴨子」考績,或者被告知不用來上班了;再不就是在職場受到升遷不公以及性騷擾的不公平對待。
 在縣市政府方面來說,照顧女性需求,除了喊了多年的托育設施普及化、價格大眾化之外,女性要的是一種全面性的社會福利。所謂社會福利,基本上是一種每個國民都應享有的「社會權」,它關乎每個國民的基本生存保障和生活尊嚴,因而,是如何公平地分配有限的資源的問題,而不是殘補式的社會福利,過度把資源集中在某幾項討好選民的慈善事業上。
 我們樂見已有不少候選人關注到女性的權益以及需求,對於廣大的女性選民而言,除了在選前仔細比較各候選人的婦女政見優劣之外,對於尋求連任的候選人,也應仔細檢驗過去所開出的支票,是否已經兌現,或者根本只是一張「芭樂票」?對於後者,我們早該將他列入「拒絕往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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