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專欄目錄
1998年  7∼12月
 

22.婦女人權原地踏步
文/黃雅嫻(台北市上班族協會執行幹事)

 日前中國人權協會公佈「一九九八台灣人權指標報告」,其中,一如往年,老人、婦女及兒童三大弱勢族群,分居末三名。其中在婦女人權中,除了女性教育權勉強低空飛過外,沒有一項是及格的,而婦女的人身安全更是敬陪末座。
 所謂的婦女人身安全,除了在報章雜誌常常見到的性侵害之外,還包括家庭暴力、職場性騷擾等等。這些來自公、私領域的暴力行為,嚴重地威脅到婦女的基本生存權。自前年年底民進黨婦女部主任彭婉如女士遇害,喚起了社會大眾對婦女遭到公領域性侵害的注意後,除了台北市政府積極地成立性侵害專線,以及立法院快速通過「性侵害防治法」協助受害人生理及心理復健之外,似乎社會大眾對這類的觀念並無多大的改善。媒體、警方受理案件時,對於遭受性侵害的案件,仍然粗暴地問話、作筆錄,造成受害人二度傷害以及難以磨滅的陰影。同樣地,家庭暴力案件層出不窮,社會大眾仍然存有「生是夫家人,死是夫家鬼」的父權心態,以至於將結了婚的女子視為私有財產,任意凌虐。
 而即使婦女教育權勉強及格,高等學歷的女性一定就能成為新時代的女性嗎?其實答案是悲觀的。現代科技越發達,對女性的敵意並沒有因之減少:多少高學歷的孕婦為生男孩,透過「精蟲分離術」或「食物酸鹼值改善體質法」、「絨毛穿刺法」篩選嬰兒性別;或者生了一胎男孩,仍在父權的壓力下還得生第二胎男孩,才算完成「任務」。
 婦女人權中倒數第二名的是:婦女社會參與權。而其中最讓人感到不滿意的是公職人員之官員人數比,也就是說在公職當中,即使女性總人數與男性相當,但是升遷或是政務性質職位,均是寥寥可數,或者只是點綴性的插花性質,被分配到邊緣不受重視的職位。
 每年的人權指數報告結果,除了反應台灣社會現狀之外,也同時作為一種警惕與提醒:不作文明的野蠻人,更重要的是它指出了我們該努力的路還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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