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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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不顧勞工安全 雇主損兵又賠錢

八掌溪事件引發社會對基層勞工工作安全的重視,台中市勞工局發現,仍有不少工廠疏忽工安,置勞工於危險中。

記者:曾蘭淑 |台中 報導∣07月27日 11:51 

台中市勞工局統計,今年4月至7月中旬,共有9家工廠,因起重機人員未受訓、工廠未告知工作人員工作環境危險,各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而受罰。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專員許貴芳指出,八掌溪事件引起全國重視,站在勞工安全的角度,雇主除了當時「見死要救」,通知警消人員營救外,並肩負提醒勞工工作環境危險責任,勞工發生職業災害,要在24小時內向勞工主管單位報告。

根據中區勞動檢查所稽查發現,4月至7月,台中市5家化工工廠和機械工廠的起重機人員,操作5噸以上的起重機前,未受安全教育訓練,逕行在工廠操作起重機,還有起重機未檢查合格,即開始使用,稍有不慎,很可能因操作失誤,造成職業傷害,勞工局分別以勞工安全衛生法,各處以3萬元罰款。

還有數家營造工廠,未在事前告知工人,施工工地環境危險,尤其工人在中山高速公路拓寬工程等地,車行來往迅速,施工單位應立警告標示、警告燈,這是對施工工人基本的保障,其中一家營造公司,經複查也未改善,勞工局分別處以罰款。

許貴芳說,失業率增加,產業外移,但是基層勞工找工作,不懂法律,不懂如何尋求自己工作環境的安全,因此政府法令以嚴格標準,要求雇主遵守。尤其是工廠發生勞工一人死亡以上的災害,或是因氫氣、氯氣等化洩造成有人受傷住院,雇主負24小時內報告的責任,否則負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萬一員工傷亡,負起民刑事責任。

許貴芳建議,一旦發生職業災害的危險,工廠的負責人不管重不重大,最好儘速通知勞動檢查所等相關單位,讓專責人員儘快處理現場,同時釐清責任歸屬的問題。中區勞動檢查所電話是(04)375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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