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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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錢櫃KTV等4家公司未提撥勞退準備金 勞工局將按月開罰

包括錢櫃KTV、漢旌、錢京及財洋等4家公司因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市府勞工局將按月處罰至改善為止。

記者:李麗珍 |台北 報導∣08月03日 12:46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3日指出,錢櫃視聽顧問公司、漢旌視聽歌唱股份有限公司、錢京視聽股份有限公司及財洋股份有限公司等,迄今仍未提撥退休準備金,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該局將依法處以罰鍰,並持續實施勞動檢查,直到改善為止。

勞工局指出,根據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雇主應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該準備金除支付勞工退休金,也可作為事業單位歇業時的勞工資遣費;經過勞動檢查後,錢櫃、漢旌、錢京、財洋等4家公司雇有員工近100人以上,應屬有規模的大型企業。

勞工局表示,經調查發現,錢櫃等4家公司雖於半年前在中央信託局開戶,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專戶,但迄今仍未依規定按月繳納勞工退休準備金,帳戶餘額為零,顯然故意違法,依法可處罰鍰新台幣6,000元到60,000元不等,並得按月連續罰。

勞工局長鄭村棋強調,勞工退休金提撥攸關勞工退休權益能否得到保障,甚至在關廠、歇業時亦可做為資遣費使用,服務業既已納入勞基法,服務業受雇人數又占北市勞工七成左右,雇主依勞基法規定應設立退休金專戶,為杜絕雇主僥倖心態,將持續對這4家違法業者按月查處,若未改善,除連續罰鍰外,將持續監督到改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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