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天下父母來說,談青少年的身體自主權第一個要面臨的難題就是:如何在「自由決定自己的身體」和「保護自己的身體」兩者間取得平衡?其實,這也正是青少年最大的疑惑。而且在現代社會而言,身體的自主權已經不是單一的父母教育問題,因為必須同時兼顧到社會環境的改變,才能讓青少年同時擁有身體的自主權與健康安全的生活。
在台灣傳統的教育觀念裡,小孩子「有耳無嘴」是很根深蒂固的觀念,因此對於很多知識,尤其是性知識,父母絕大多數都採取封閉的態度(或者其實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認為「不知道」就是最好的絕緣體,認為「如果不知道就不會做」,不過事實往往事與願違。在現代資訊流通的社會中,用封閉來保護孩子已經成為一種神話,因為無論家長們如何努力,只要小孩一踏出家門,所有關於性的訊息不論對的、錯的、荒謬的、變態的、高尚的、健康的……必然自四面八方湧至,所以,現在的超人父母就比以前負擔了更艱辛的任務——妳(你)不但必須比小孩更瞭解性知識,在知識上跑在小孩的前面,而且必須負擔起好壞判斷的教育者角色。
這個意思不是要父母成為思想警察,替小孩裁判、過濾各種知識的好壞,而是要教會小孩用自己的眼光來辨別是非。只有教會小孩認識到辨別訊息的能力,才能讓小孩學會身體自主權的真諦。
說要教會小孩倒真說的容易做起來難,不過其中有一個基礎的關鍵在於:身教重於言教。因為在教小孩尊重自己的身體、注重自己身體的感覺、不作令自己覺得不舒服、甚至傷害自己的事的時候,父母往往忘記了自己常常在「愛之深責之切」的情形下成為這個原則的破壞者。例如對孩子施以體罰、禁止與異性交往等身體的傷害或禁制,這樣用傷害、打擊小孩等高壓方式來教育他們學會尊重身體往往適得其反,反而使得小孩容易看輕自己身體的權利,甚至因為來自父母的傷害行為頻頻出現(例如嚴厲的體罰)而使孩子忽略了傷害的嚴重性,當遇到其他狀況的傷害時也失去阻止的能力,這在男女朋友間的暴力行為(包括強迫性行為)或婚姻中的毆妻事件是很容易看到的例子。而且打擊式的教育方式也容易換來孩子「以傷害自己來報復父母」的行為模式,反而容易鑄下大錯。
台灣的父母大概不容易接受某些歐美國家中,父母在早餐時放入避孕藥或交給小孩保險套。我們雖然並不鼓勵青少年追求性行為,不過不要忘記了,這樣極端開明的作法背後有一個非常深刻的意義在於——「保護自己!」無論發不發生性行為,都不要做有可能讓自己受傷害的事。這樣的觀念正是現代父母教育孩子身體自主權的關鍵,身體一方面不是禁區,並非絕對「禁止越界」;而另一方面認識並忠於自己的感受,則是身體自主權的基本要件。如果青少年能學會分辨什麼是自己真正想做的、能做的,就能學會拒絕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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