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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選民關心什麼?

讓一則、一則的女人故事來告訴你,女人關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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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枷鎖」-淑美的故事

  淑美,36歲,家庭主婦。淑美有二個小孩,分別就讀國小與幼稚園中班。生老大的時候,為了照顧小孩,她辭掉工作當專職的家庭主婦、媽媽,直到現在。由於二個小孩都還很小,淑美幾乎沒有自己的時間。老大今年剛上小學,接接送送比起幼稚園還麻煩,加上近來社會治安不太好,她更是不敢掉以輕心。

  2年多前,公公腦中風住院,出院後情況雖然比較穩定,但是全身癱瘓生活無法自理,一切都得由婆婆照顧。沒想到幾個月前,婆婆過世了,照顧的工作必須易手。淑美的先生共有三兄弟,其中只有淑美他們住得最遠。協議照顧公公的方式時,他們面臨幾個問題:首先,居家看護的費用非常高;其次,菲律賓籍的看護則需要等待申請的時間;再者,坊間的看護機構品質良莠不齊;最後,也是問題所在,淑美的公公雖然癱瘓,但意識清楚,他百般不願意由看護照顧,更別說到看護機構。他認為如果這樣做是因為兒子們不要他了。所以,最後的決定是,公公要由他們三兄弟家輪流照顧,一家兩星期。

  對於淑美的大伯、二伯兩家而言,照顧公公的問題比較小,因為他們兩家都在公公家附近,而且他們的孩子也比較大,甚至兩家都是自己開店舖做生意。而淑美的先生是上班族,不可能要他請假照顧公公。所以,淑美只能自己承擔。每一次輪到淑美照顧時,她就必須騎著機車先送小孩去學校,再由城市的這邊到另一邊去接先生的班,照顧公公。有一陣子,讀小學的老大又不願意下課後去安親班,她只好再去接他過來。跑來跑去、接接送送,而且不時要請妯娌幫忙,惹得公公常罵她不孝、不盡心。淑美實在覺得好累、好累。又是小的,又是老的,都要她照顧。 (資料來源女人104專線2550-0708,文中姓名、年齡等均有所變動。)


福利權

  國家應提供的托兒、托老以及身心障礙者的照顧工作,本應是人民基本的社會福利權,但我國因為欠缺完善的社福體系,加以傳統性別分工的結果,一旦家中有老、有小需要照顧時,女人經常成為“理所當然”的照顧者。也因此,國內部份婦女經常因為必須執行此類照顧工作,而無法進入職場。

  兒童是社會未來勞動力的重要來源,而老年人口則是社會得以建立的基礎,因此,對於這些尚未進入勞動市場的兒童,以及那些無法繼續提供勞動力的老年人口而言,家庭、企業、國家其實都應負有相同的照顧責任。

  因此,我們認為政府應透過各種方法解決此類家庭照顧問題,而非讓個別的婦女或家庭承擔顧老育幼的責任。這些方式包括建立人性化、性區化的老人安療養機構,普設托兒設施或鼓勵私人企業設置符合標準的托兒設施,以及發放育嬰津貼等社會福利制度,以真正將婦女從繁複的照顧工作中解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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