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有很多社區已經開始展現它們的積極性與自主性,新的社區意識正在成形。而里長這個位置,正是推動社區工作的一個最好的施力點。因為「社區意識」不是一夕之間可以產生的,它需要有人持續地經營與激化,而里長這個位置所擁有的眾多資源,正適合扮演「社區經理人」這樣的催化者角色。台北市的里長目前除了每個月4萬5千元的事務費之外,每年有20萬元基層建設經費、3萬元敦親睦鄰活動費用,以及辦公需要的傳真機、影印機、摩扥車等基本配備,許多里因為興建公共工程建設或配合政策執行,而分配到的回饋金、配合款,也往往是由里長來統籌運用。
此外,作為一個體制內的基層民意代表,每個月一次在區公所的里長業務會報、每年一次與市長及所有局處長面對面會談、以及召開里民大會等職務要求,則是瞭解與反映基層民意的正式管道。而在其餘時間,以里辦公室的名義發出的陳情提案,均具有公文的效力。
在過去,大多數的里長只是負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業務、協助政令宣導,或者辦理村里例行事務,諸如反映水溝、路燈、垃圾等問題。這些公共事務當然很重要,然而社區中的公共事務並不是只有這些而已,而且也不應當由里長一個人在做。我們想要一個安全、健康、愉悅的生活環境,其實需要社區裡每一個人共同來參與、關心。而里長正是促成大家參與的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