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垃圾分類
推行垃圾分類,是為了因應焚化爐的效用,減少垃圾處理成本。垃圾分類以後,可減少垃圾量,使得垃圾運輸成本、焚化處理成本、設備維修費用均可大量降低。一般民眾可以依下列垃圾分類的簡則,來實行垃圾分類的工作:
- 可做資源回收的廢棄物,如:紙、金屬、玻璃、塑膠、舊衣等。
- 不可回收的垃圾,其中又分為可燃與不可燃,可以避免不可燃物進入焚化爐,破壞爐體,影響正常運作。
- 可燃性垃圾:布類、天然纖維、果皮、竹木、稻草、廚餘。
- 不可燃性垃圾:陶瓷、磚石、灰燼、砂土、花盆。
- 巨大垃圾:家具、家電等。
- 毒性垃圾:燈泡、日光燈管、電池、溫度計、農藥、殺蟲劑瓶罐及過期藥物。
財團法人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會址:100台北市汀州路三段160巷4號5樓之1 電話:(02)2368-6211 傳真:(02)2368-6213 Email:homemakr@ms15.hinet.net 劃撥:1294898-3,戶名:主婦聯盟 |
本專題之文字版權屬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所有, 引用自主婦聯盟會訊,任何非學術性之引用,請徵得原作者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