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環境衛生評量計畫」期末報告 陸、分區報告 十一、南港區及文山區 (一)由考評方式來看: 車行部分: 優點:對市容與街道清潔,可有較全面、整體的瞭解,這方面因為清潔工人的執行是否盡力,可以明顯的看出結果,因此適合列為對清潔人員值勤狀況的考核依據。 缺點:不能成為排比各區清潔績效之依據。因為各區文化、發展、居民水平與幅員大小、清潔人力配置不同,又有觀察時間點的不同,統計出來的結果很難有立足點的平等,評比結果很難公平。 步行部分: 優點:對各區環境實況可以更客觀、真實的瞭解。對髒亂點與清潔死角的發掘,發揮不錯的效果。 缺點:與車行調查相同。 (二)由考評項目來看: 車行與步行考評項目可以不同,例如車行強調整體的感受,所以可以用區塊呈現的狀況來描述,例如:某路某段幾號至幾號之紅磚道、商店走廊、建築工地、綠籬、安全島等地方,呈現極髒、髒、未清掃或久未清掃等狀況之描述,會比較清楚呈現出髒亂點與狀況,有助於立即性的改善。 考評項目可以增加大型垃圾、購物推車等項目。 此次考評目的不夠明確,因此此一記錄表之設計不甚完整。如果純粹針對環境實況之調查與瞭解,則不應區隔某些範圍是清潔工人之清潔範圍,某些則非。因為想同時兼顧環境清潔狀況與清潔人員工作情況考評的目的,反而使得此一表格之設計受到限制。 (三)由考評後之改進效果來看: 就文山與南港兩區而言,並未看出明顯的改善,空地、市場、空屋的髒亂仍普遍存在。 破舊不堪、有礙觀瞻的汽、機車仍因有牌照,強佔街道。拖吊公告過了期限卻仍未處理。 機車行與修車場保有許多老舊車輛佔據空地。 (四)其他: 不少住一樓的商家或住戶並未將狗圈養起來,任其遊蕩街頭與野狗混處,雖然脖子上掛有頸圈,卻與野狗一樣影響市容。 市民對環境清潔與維護欠缺自我要求,因此市容維護的工作幾乎全落在清潔人員的肩上。很明顯的清潔人員沒清掃時,街道就顯得髒亂不堪。對整體環境的維護而言,還是要加強國民生活教育與社區里、鄰長之責任。 應加強汽、機車的拖吊,執法要迅速。 清潔人員的再教育要加強。 (五)建議: 釐清清掃範圍,強化責任歸屬 四米以下巷弄是屬家戶的清掃責任區,這點應加強宣導,由里鄰長負責監督、改善。 紅磚道以內,商家走廊維護責任之歸屬與稽核。 施工地區周邊環境維護稽核管理。 公園周圍綠籬之環境維護管理。 空屋、畸零地環境維護責任屬誰?由誰負責管理──里長或鄰長? 拾荒業者之管理,例如:南港玉成公園旁。 市場周圍之清潔維護,例如:木新市場後面。 清潔人員之再教育 曾經看到身上穿著背心,手上拿著掃帚,隨手將飲料樂利包空盒丟棄;在清晨時聽到夫妻檔的清潔工邊掃街邊大聲聊天,甚至當街互相指責,擾人清夢;也有清潔人員對屋主抱怨落葉影響街道清潔,要求屋主將樹搬走等等。這些都不是清潔人員在執行工作時應有的行為,因此,有關之教育應該加強。 特殊環境之清潔 路邊停車佔據馬路,無法徹底清掃,尤其在冬天清晨,天色暗,車底的垃圾更不易看見。 流動攤販佔據人行道。 商家佔用人行道。 環境清潔人人有責,制訂罰則,嚴格取締 加強國民生活教育──有不少衣著入時的人卻隨手亂丟垃圾。 家庭或商家垃圾不可棄置於人行道的果皮箱。 公車站垃圾特別多。 紅綠燈、十字路口菸蒂特別多。 加強與各相關機構的互動與聯繫──如:警察機構、衛生機構、公園路燈管理的聯繫與權責分工,形成互助網絡。 回生活與休閒
「台北市環境衛生評量計畫」期末報告 陸、分區報告 十一、南港區及文山區 (一)由考評方式來看: 車行部分: 優點:對市容與街道清潔,可有較全面、整體的瞭解,這方面因為清潔工人的執行是否盡力,可以明顯的看出結果,因此適合列為對清潔人員值勤狀況的考核依據。 缺點:不能成為排比各區清潔績效之依據。因為各區文化、發展、居民水平與幅員大小、清潔人力配置不同,又有觀察時間點的不同,統計出來的結果很難有立足點的平等,評比結果很難公平。 步行部分: 優點:對各區環境實況可以更客觀、真實的瞭解。對髒亂點與清潔死角的發掘,發揮不錯的效果。 缺點:與車行調查相同。 (二)由考評項目來看: 車行與步行考評項目可以不同,例如車行強調整體的感受,所以可以用區塊呈現的狀況來描述,例如:某路某段幾號至幾號之紅磚道、商店走廊、建築工地、綠籬、安全島等地方,呈現極髒、髒、未清掃或久未清掃等狀況之描述,會比較清楚呈現出髒亂點與狀況,有助於立即性的改善。 考評項目可以增加大型垃圾、購物推車等項目。 此次考評目的不夠明確,因此此一記錄表之設計不甚完整。如果純粹針對環境實況之調查與瞭解,則不應區隔某些範圍是清潔工人之清潔範圍,某些則非。因為想同時兼顧環境清潔狀況與清潔人員工作情況考評的目的,反而使得此一表格之設計受到限制。 (三)由考評後之改進效果來看: 就文山與南港兩區而言,並未看出明顯的改善,空地、市場、空屋的髒亂仍普遍存在。 破舊不堪、有礙觀瞻的汽、機車仍因有牌照,強佔街道。拖吊公告過了期限卻仍未處理。 機車行與修車場保有許多老舊車輛佔據空地。 (四)其他: 不少住一樓的商家或住戶並未將狗圈養起來,任其遊蕩街頭與野狗混處,雖然脖子上掛有頸圈,卻與野狗一樣影響市容。 市民對環境清潔與維護欠缺自我要求,因此市容維護的工作幾乎全落在清潔人員的肩上。很明顯的清潔人員沒清掃時,街道就顯得髒亂不堪。對整體環境的維護而言,還是要加強國民生活教育與社區里、鄰長之責任。 應加強汽、機車的拖吊,執法要迅速。 清潔人員的再教育要加強。 (五)建議: 釐清清掃範圍,強化責任歸屬 四米以下巷弄是屬家戶的清掃責任區,這點應加強宣導,由里鄰長負責監督、改善。 紅磚道以內,商家走廊維護責任之歸屬與稽核。 施工地區周邊環境維護稽核管理。 公園周圍綠籬之環境維護管理。 空屋、畸零地環境維護責任屬誰?由誰負責管理──里長或鄰長? 拾荒業者之管理,例如:南港玉成公園旁。 市場周圍之清潔維護,例如:木新市場後面。 清潔人員之再教育 曾經看到身上穿著背心,手上拿著掃帚,隨手將飲料樂利包空盒丟棄;在清晨時聽到夫妻檔的清潔工邊掃街邊大聲聊天,甚至當街互相指責,擾人清夢;也有清潔人員對屋主抱怨落葉影響街道清潔,要求屋主將樹搬走等等。這些都不是清潔人員在執行工作時應有的行為,因此,有關之教育應該加強。 特殊環境之清潔 路邊停車佔據馬路,無法徹底清掃,尤其在冬天清晨,天色暗,車底的垃圾更不易看見。 流動攤販佔據人行道。 商家佔用人行道。 環境清潔人人有責,制訂罰則,嚴格取締 加強國民生活教育──有不少衣著入時的人卻隨手亂丟垃圾。 家庭或商家垃圾不可棄置於人行道的果皮箱。 公車站垃圾特別多。 紅綠燈、十字路口菸蒂特別多。 加強與各相關機構的互動與聯繫──如:警察機構、衛生機構、公園路燈管理的聯繫與權責分工,形成互助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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