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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婦女環境運動回顧與展望(上)
婦女與環境論壇
文/陳曼麗
因應8月底起將在南非召開的「永續發展世界高峰會議」,台灣20餘個非政府組織於組成了「2002地球高峰會台灣環境行動聯盟」共同籌備此次地球高峰會。並以舉辦台灣環境十週年的系列論壇,來準備南非行的報告書。7月26日,主婦聯盟負責舉辦「婦女與環境論壇」,從台灣婦女觀點出發,關心本土的自然環境及人文環境,從家庭、社區、學校、到辦公室推動本土的環境關懷。本期就婦女環境運動的回顧與展望與讀者分享。
婦女在台灣環境運動中沒有缺席。
自1982年婦女新知以出版社方式成立以來,大力鼓吹婦女意識覺醒,婦女便以自身經驗來挑戰台灣的父權社會。1987年1月主婦聯盟成立,這是第一個台灣婦女成立的環境保護團體,同年7月,台灣宣佈解除戒嚴,8月行政院成立環境保護署。解嚴之後,民間各種言論主張大鳴大放,婦女的環境運動也一直持續發展。
台灣婦女環境運動在國際舞台也沒有缺席。
1991年11月,聯合國在美國邁阿密召開「婦女與環境全球會議」(Global Assembly of Women and The Environment),主婦聯盟所推動的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垃圾減量案例即深受大會肯定。至1992年6月在巴西里約召開三個層次的全球環境會議,即地球高峰會議(Earth Summit)、國會高峰會議(Parliamentary Summit)及全球論壇會(Global Forum),其中「全球論壇會」是有史以來第一次為全世界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召開的。當年台灣組成「台灣環保聯合團」中有三位婦女代表,但全屬同一個團體。今年是地球高峰會議後十年,台灣亦組成台灣NGO行動聯盟「Taiwan Action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這一回婦女成員有六位,分屬於六個不同的團體。
或許是天性纖細使然,女性的環境運動總是從小事著手,實事求是,穩紮穩打,不好高騖遠。因此,婦女的環境運動是從生活圈開始,再推行到更大的範圍。縱觀台灣婦女的環境運動,走過十五年的時光,婦女參與環境運動的腳步,有時與男性並肩同行,更多時候卻是自己走出一片屬於女性運動者的天空。
場域:從公害現場到社區,從家門裡到社區
1980年開始,台灣的環境問題陸續浮出檯面,多氯聯苯事件、高銀化工污染事件、三星農藥廠事件、綠牡蠣事件、鹿港反杜邦設立二氧化鈦廠事件、西施舌中毒事件,到1986年車諾堡發生核爆事件後,台灣進入反對核能發電建立核四廠,婦女面臨環境危機的威脅,擔心未來子孫的安危。環境問題何其大,每個人都是環境污染者,若每個人都從自身做起,關心家園附近的環境狀況,危機就會是轉機。環境問題中,垃圾是每個人都會製造出來的環境污染物,若不節制,台灣將會成為垃圾島。社區由於滿街垃圾,而顯得髒亂不堪,於是從社區做起,推動家戶進行垃圾分類、資源回收,保持環境乾淨外,又可達到垃圾減量的目標。
主婦是家庭中的「內政部長」,婦女環境運動者開始進行環保媽媽的培訓工作,把媽媽們從家門裡拉出來,走出家門看一看,家門外的生活空間是否令人滿意,有沒有髒亂的垃圾包,從自已做起的「環保生活家」就這樣推出食衣住行育樂的綠色行動守則。走出家門後,做起社區或學校的環保媽媽,教大家「垃圾變黃金」,推動資源回收變賣金錢,成為社區或學校的基金,可以自由運用。對於某些有環保意識或宗教信仰的人,則以好環境留子孫、惜福愛物作為出發點,把社區及學校動起來。隨後,環保運動推到上班族,讓「辦公室」也要做環保,進行資源回收、垃圾減量,省水省電,綠色判準的綠色採購。於是,一個據點一個據點被建立起來,從點到線到面,務必做到人人都有環保觀,也要有環保行動。
對話:從政府門外到門裡
早期婦女環保組織到政府系統去要求政府在政策及執行上符合環保判準,都被視為挑剔政府,造成對立的局面,甚至被貼上標籤,以致婦女總在門外拿布條,用標語來反應人民的心聲。解嚴之後,政府官員心態仍然非常保守,往往不理民間的訴求,於是門外的吶喊成為早期運動的固定型態。為防止警衛驅趕,女性環保團體經常通知民意代表到大門外關心,或與政府官員協調。
其後雖然政府改變策略,邀請環保團體推派代表進入會議場所對談,但往往沒有下文,或是在會議場合中只有少數民間代表席次。其結果可想而知:民間代表雖被邀請來參加開會,但意見仍未被接受,有時還被視為搗蛋份子。女性環保代表表示開會無用論,有些人懶得去開會,有些只好退席抗議。
隨著政黨政權移轉的衝擊,民主腳步加速,中央及地方政府有些許轉變,成立各種委員會,保留一定席次給民間代表擔任委員,婦女環保團體也在一些委員會中擔任委員。但有些委員會的組成份子,把學者視為民間環保團體代表,其實他們很少或根本沒有參與環保組織活動。政府另外在會議中,邀請民間代表,或在公聽會舉行時特別通知環保團體。當政府比較能接納民間的主張,民間也較能發揮提出改革或倡議性議題的功能。但有時通知急促,或只針對設定主題討論,環保議題討論仍有其侷限性。
手段:從激烈到和平
婦女總是比較害怕衝突場面。早期參與環保運動的婦女,大都有極強的民主改革企圖,環境保護也是改造台灣,提升民主的重要環節,因此許多民主主張的女性投入環保運動,在推動保護環境的手段上可以接受採用激烈的方式,表達意見。在民主改革開放後,言論管道比較多元,婦女所參與的環保運動,表現出柔性訴求,打動一般人民的心。但在特殊情況下,婦女仍然會沿襲舊有模式進行抗爭。
策略:從自己做到政策轉變
婦女主張吸收更多人及社區來做環保,從了解台灣環境現況,自己與環境的關係,體認自己能做什麼,進而投入環保的行列。婦女用溫和堅持的態度,以耐久力,打持久戰,不理會別人的批評,只做自己認為對的和應該做的事。婦女推動政策的方式,由自己做起,推到社區、學校、辦公室、立法院、政府,於是政策會做改變。當政策改變,地方市民或全體人民都要遵守,如: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廚餘回收、垃圾隨袋徵收、限用購物用塑膠袋、限用免洗餐具等政策。莫因善小而不為,或許男人都想做大事,女人可容許自己做小事,積少成多,就是一種策略手段。
婦女在環保運動參與,並非全部投身在女性環保團體中,有些擔任一般環保團體的工作人員,也有些棲身立法院擔任立委助理。另有些原在環境運動中投入的婦女,由於從政擔任民意代表或政府官員,格局放大後,關注的議題就不止於環保,能分配給環保運動的時間相對減少許多。
訴求:從清淨到安全到生態家園
婦女環境運動是以個人行為轉變為基礎,每一個人都應該要珍惜資源,愛惜環境,這樣才可以保護環境,留下資源給後代子孫永續使用。從生活中做環保,在飲食、穿衣、居家住宅、交通、遊憩休閒都要有全方位的環境觀及綠色行動。
在清淨家園方面,婦女從垃圾減量著手,要求資源回收,每個人都要做到垃圾分類。可再利用的材質、對環境有傷害之虞的廢棄物品,都要回收,以免浪費資源,污染大地。垃圾成分中有40%是可以回收的資源,35%是可以用來堆肥的有機垃圾,如果都妥善回收再生處理,那麼就只有25%的垃圾是必需要來面對的。
源頭減量是讓垃圾減少的重要工作。婦女推動綠色消費,建立在購買行動展開之前,要先有智慧的選擇,因此如果在生產製作過程會污染環境,使用完畢會難以處理,或是產品就附有多餘的包裝,婦女的環保團體鼓勵消費者拒買拒用。綠色消費延伸共同購買消費行為,以消費者共同購買支持對環境友善不破壞環境的物品,以鼓勵生產者繼續生產不傷害台灣土地,又可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的綠色產品,使環境與經濟共存共榮。
資源循環再利用,回收資源一定要有再利用的機制,才可達到永續的目標。婦女環境運動中,倡議使用再生產品,進行二手貨交流,舊物修復等循環的務實工作。節約能源,省水省電,務必留下廣大的資源給地球,而非消耗過度,破壞環境生態。
對生態的關懷是婦女發揮母愛大地的特質。在生態保護中,初期婦女參與山林保育運動為達到全民愛護植物動物生態,女性仍由社區著手,規劃社區自然步道,由周圍環境開始延伸至禁止原始森林砍伐,檜木林的保育工作。山水同源,相互照應,才能留下好山好水給子孫。對於核能發電,婦女環境運動者也是站在永續土地及子孫福祉的立場,給予強烈的反對理由。(待續)
(作者為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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