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論壇 【前進部落格】

會訊第183期 (2003年4月)


有害廢棄物回收現況

文/江翠娥

  日前筆者與主婦聯盟總會幾位姊妹參與環保署基管會所舉辦,有關家庭廢棄物回收之座談會,主題是有關電池、燈管、特殊環境用藥廢容器回收等相關事宜,姊妹們也就其他事項與環保署相關人員交換意見並提出建言。

   電池內含鉛、汞,燈管內含汞、鎘等重金屬,特殊用藥廢容器含剩餘的化學溶劑,對於環境污染、生物體健康的危害,令人擔憂。從前環保主管機關多是當一般垃圾處理,近來有感其對環境所造成的威脅,陸續公告為必要回收物品。故此,主婦聯盟將協助主管機關加強宣導,期回收率能逐年增加,超越目前電池14﹪、燈管25﹪及特殊用藥廢容器78﹪(此項高數據令人質疑)的回收率。

   茲將姊妹們的建言彙整如下:

  1. 目前家用殺蟲劑噴霧罐,係併入一般廢容器回收並不恰當,應列入特殊廢容器回收。

  2. 日光燈的彎管,鎢絲燈泡未公告回收,應改正,環保署謂彎管會儘快責成回收。鎢絲燈泡因屬無毒,暫不回收,但其他種類的新產品如水銀燈、複金屬水銀燈、高壓納氣燈等具高效率、光束大、壽命長、體積小、高亮度等優點,有逐漸取代日光燈之趨勢,使用量亦逐漸提昇,而其使用所產生之廢棄處理問題,將是另一個亟需考慮的回收問題。

  3. 對在第一線回收的清潔隊長應加強訓練,不要把民眾辛苦收集的此類資源回收物,當一般垃圾丟棄。

  4. 家用有害回收物,不只上述三類,尚有許多,包括血壓計、油漆桶、燙髮劑、染髮劑、髮膠、家用噴膠……等,應列一清單,並應在回收容器上,以紅色回收標誌,加上骷髏頭以為警告,並一併歸為有害回收物之一類,謹慎回收。

  5. 家庭廢棄之一般口服藥,目前大部分多被當成一般垃圾丟棄,其中藥劑如賀爾蒙、抗生素......等,及可能造成環境之傷害,建議環保主管機關應與衛生單位商議、合作,共同解決問題。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家庭、機關、社區等有害廢棄物應統歸為一類,與其他資源物品分開,特別請大家注意日光燈回收時應套上白色紙套,以防燈管破裂,汞、鎘蒸發。

   回當期會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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