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論壇 【前進部落格】

第197期( 2004年7月及8月合刊)


「魔鏡」「魔鏡」為什麼要能力分班?

文/黃美釵

一、事件背景

   6月10日、16日,公視播出教育專輯《魔鏡》與《吶喊》,點出了各地國中仍在實施能力分班的事實,即使在九年一貫「標竿一百」的指標學校,也有能力分班的情形。兩部片子重新喚起大家對於能力分班與常態編班的省思。

   民國74年,教育部以法令規定國中所有年級一律實施常態編班。86年,教育部再度修訂《國民中學學生編班實施要點》,明確規定,一年級一律常態編班,二年級與三年級應維持一年級常態編班。然而,民國90年,多個民間團體合作進行台中縣市「常態編班」地毯式調查,發現有80%以上學校無名有實地進行能力分班。民國91年,人本基金會公佈「2002年國中違反常態編班狀況調查報告」,全國有七成的縣市違反常態編班政策。

二、揮之不去的社會共犯結構

   為什麼在教育部三令五申之下,能力分班還是除之不去呢?這其實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一個由「家長-老師-學校-整體社會」共犯結構下所形塑出來的制度。由於長期以來整個社會普遍接受「好成績-好學生-好學校-好未來」的價值觀,使得家長明知道以考試升學為主的能力分班,是一種非正常的教學模式,子女們也可能遭受不堪與折磨,但是在「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期待,讓父母們默許了學校當局逕行能力分班教學的作法。

   就學校的教學方便而言,能力分班似乎也是一個比較省事的作法。將相同程度的學生放在一起,同質性高的學生降低了教學的困難度,減少了有些學生已經聽到厭煩、而有些同學還完全不懂的窘境。就學校辦學績效而言,多幾位學生上前三志願似乎是最易受到肯定的成就。在相關的大人們都得到最大利益情形下,能力分班繼續存在,而受犧牲傷害的其實是無辜的學生──我們的下一代。

三、支持常態分班的理由

   為什麼我們反對能力分班,要積極落實常態編班呢?理由如下:

四、面對問題和尋求解決

   能力分班這個制度所造成的問題,並不是簡單的換成常態編班就可以解決,常態編班一樣會有其問題產生。當政者與改革者都應該把焦點放在解決一個制度中的問題,而非全盤否定其價值,以另一個制度取而代之。發現問題並解決之當然比換一套相對概念的制度困難上許多,但是如果我們的教育當局和教育現場的校長、老師,沒有意願來解決問題,到最後犧牲的只是我們的學生而已。

   孩子只要能受到肯定,就能感受到自己的價值,自然也就不會對學習心懷恐懼。引進多元智慧的概念,讓孩子發展他自己的長處,即使學科成績沒那麼好,他也可以對整個社會有所貢獻。其實,現在推動的九年一貫課程設有空白課程,隱含多元智慧的概念,老師可以和學生共同討論什麼對學生來說是有意義的學習?不一定要都是學科課程,透過精熟學習,學生即使學得慢,仍然具備基本的學力,老師可以鼓勵他往職業學校發展,繼續精進發揮他的長處。

   實施常態編班,更要有因材施教的理念,其實可採常態編班再做能力分組,讓成績較好或較差學生,有再加強或補救教學機會。依學生不同能力、不同學科,徹底執行分組教學,並對後段學生加強輔導,讓資質好的學生更上一層樓,也讓程度差的學生迎頭趕上。

(作者為本會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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