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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論壇

刊物分級-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06/21/99]

  前些日子有人在提刊物分類的可行性,他們認為電影有分級,文字刊物也該分級,這樣一來那些成人刊物才不會被冠上妨害風化之罪。這當然是業者為了自己利益所想出來的,但仔細想想我也覺得有必要性,雖然在台灣有分跟沒分沒什麼兩樣,但有了分級制度至少可以讓那些販賣者心有警戒,而買者也有點威嚇作用。




[06/30/99]漂亮妹妹

  在雜誌刊物的分級上,雜誌公會那邊是頗不以為然,這點很容易理解的是,分級上的困難度可能不是考量的重點。重點在於,分級的必要性。分級會造成銷路上的阻礙之一。更何況,目前許多雜誌都是打青少年牌,如果被認定18歲以上才能購買,恐派會影響銷路。至於成人雜誌,領了這張18歲以上得以購買的"認證標誌",我想會更使得"情色"顯得更為"禁忌"。

  那怎麼辦呢?分級是否有其必要性呢?如果要分級,又該如何認定色情的標準呢?其實這真的是一個難題。但也不是無計可施。我覺得,在目前的台灣,分級是應該要做的。以個人的角度來說,台灣色情刊物純然以販賣女體及物化女體的角度而言,這種刊物還是給那些已經無可救藥的男人去找的半死的好,不要讓他們可以輕易的就在一般的商店取得。(這是階段性的做法。當然)。美國的做法是一般比較大眾的便利商店,禁止公然擺設色情刊物。而在歐洲也有這類色情刊物的專門店。其實,設立分級書店或租書店的做法,在市府書評議委員成立時,就已經提出來,但是,實際的實施成果當然不是很好。警察也僅會在民眾檢舉時,才去搜查。

  此外,階段性的分級制度提出,並非為了管制言論。而是要讓偏頗的言論能得到矯正。在台灣的教育制度未能建立青少年對於身體及性的主體觀之前,我覺得這一措施,會讓雜誌業者多方注意界線的限制。並不是任何的話題,在一般流通的刊物上都適合。如在性教育已達一定標準的瑞典,其色情出版品的知名度是許多人都知道的,但以瑞典的情況來跟台灣比較,我們是不是也要問問,台灣的性教育,給了我們青少年些什麼?校園企圖淨空,而校園外的天空如此"多彩"之時,未能適應多姿多彩的世界的年輕人,怎麼能夠不迷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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