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進討論區】

婦女論壇

支持台北市廢娼



[12/21/97]Huang

十天前,一群婦女團體的義工學員被講師要求去徵求朋友們對廢娼的看法。
一星期後,她們帶回了訊息。只要是男性友人被問及,他們多數贊成須設紅燈區,以解決某些男性的需要。女性友人則多不贊成公娼的存在。
如果男性有其生理需求,而女性呢?究竟女性是飽受數千年禮教的約制而不敢彰顯其性需求?或女性的性需求不強烈?或者是女性懷孕的壓力無時不在及需要照顧幼小啼哭的子女而減低性趣?
因此,如果基本上認為兩性的性需求是一樣時,則男性公娼應不應該存在?或者男性應多參與體育、社交或其他活動,以轉移其性需求,如果他無法尋正常管道結交女性朋友的話?如此一來,社會便不需要公娼了。




[12/23/97]Fang

我在想:接受「一個社會必然會有性交易事實存在」和「贊成由政府發給特定人執照,成為從事性交易的許可證」好像可以是兩件事。 據各國娼妓管理政策之比較一文指出,在不同的國家有一些不同的管理措施,倒不一定是祇能由政府發給許可證來管理,例如有多個國家對個別的性交易行為是不罰的(祇要是兩廂情願的),但不淮開娼館(以保護妓女免受剝削)或在公共場所公開拉客,以免破壞公共安寧...
台灣,在討論廢公娼適當與否的時候,好像少了對一些前題,以及整體社會效應的思考。在這個版討論公娼議題,其實很有趣,當社會熱烈討論的時候,我們所傳達出來的、對兩性關係的看法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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