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上說:大法官解釋民法規定的「從夫居」是違憲。可是,我大部份的朋友都認為、也覺得從夫居好像也沒什麼不好嘛!請問網路上有沒有進一步的資料可看,或者有沒人願意做一些解釋,感激不盡。
[04/23/98]一個女人
從夫居代表一個女人一旦結了婚就不能離開丈夫,否則便是違法,丈夫有權決定妻子要跟他住在那裡,這違背了憲法保障人身自由權。因為妻子是人,不是丈夫的附屬品,何況有許多女人是不得不離開一個令他受傷心碎的家庭,卻還要被當作犯法來懲罰,相關說明最近有些新聞節目在探討。
[05/08/98]Margaret
我認為從夫居是對女人很不公平的事!"女人"你可能是比較幸運的女人吧!但同樣是人,為何女人要從夫居呢?女人一定要跟丈夫住同一個住所,是妨礙女人的居住自由!從夫居也許對你沒什麼不好,但它對一些家庭不幸福的女人,也許是一種惡夢!多為她們想想吧!
[05/21/98]Janys Hung
我剛結婚不久,除夕那天自己回家,請問各位,我到底回哪個家?就我自己的想法,當然是回我家,可是我先生下午開車接我"回家",令我迷惑,為什麼結婚之後連我家都改變了,而且婆婆竟然也打電話要我們快回去,我為了不讓我先生難堪,再問他一次"我可不可以留下來?"我竟然在自己家問自己可不可以留在家裡,而且在回到他家後,婆婆竟然變了一張臉,以話語諷刺,但我立刻還以眼色,瞪她一眼,才沒讓情況惡化,所以,從夫居對我而言,簡直是犯賤,我沒事找碴,而且我已決定明年絕不去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