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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論壇

履行同居義務



[07/04/99]Jean

  數月前,先生提出離婚協議書,要求無條件離婚,而我不答應離婚,先生便與其父母聯手將家門鑰匙全部換掉,不讓我進家門,後又故意向法院提出履行同居義務之訴,要求我回家。於這段訴訟期間,我亦常回家探視女兒,並要求先生與公公婆婆讓我回家,但得到之回應卻是不要我回家。其本意是要讓我無法履行同居,卻於法庭上惺惺作態,表示女兒非常想念母親,要求我返家履行同居,希望藉由法院判決後,再想盡辦法讓我無法同居,以藉由「惡意離棄」之名目訴請離婚,達到其不花一分錢即可將我休掉之目的!

  目前民事之訴訟尚未結束,我每每回想夫妻之前及戀愛時之種種甜蜜時光,實難想像先生為了要結束婚姻關係,而與其父母不擇手段,甚至誣陷我及舍弟傷害其母親,欲使我入罪,以達到離婚之目的,我好希望這只是一場惡夢,但每每需於法庭開庭應訊時,對方律師是又如此之咄咄逼人,能將黑的講成白的,我才覺醒這並不是夢,也對於婚姻產生極大的恐懼感。無論在婚前兩人有多麼恩愛,感情仍是如此的脆弱!但也慶幸自己沒有冒然簽下離婚協議書,否則就不會知道真相,原來另一半早有外遇,所以急著要離婚。但由於一家掌權者為婆婆,且婆婆早已對我這個媳婦視為眼中釘,巴不得他的兒子能另娶,為他們家添丁,因此介入我們夫妻此次的事件,而使得事情更加棘手!

  我真的覺得好無助,也對於婚姻失去信心,甚至對於一對女兒將來需在單親家庭之下長大,覺得不捨,也對不起她們,期待法官能明察秋毫,不要讓小人運用法律原始之美意而得逞,也希望更多相關團體能協助一群無助,且需要幫助之弱勢團體,一起對抗善於運用法律之小人,讓法律原先訂定之美意不被利用在不肖之徒上!




[07/04/99]AA

  記得日前報紙有看過:現在想要離婚已經不能用"不履行同居義務"或"警告逃妻"方式來達到離婚的要求…請找個好律師吧!但這種婚姻,還是早離早脫離苦海。




[07/04/99]

  履行同居義務的法律不是已經改了嗎,不曉得還能造成如此危害。如此可怕的家庭還不如早早離去,所以請個律師要求到最好的離婚條件似乎是比較好的方式。我要是那個第三者也會早早離去,如此惡行惡狀的家庭,真是可怕。




[07/08/99]

  很想知道離婚的原因,導致老公會如此無理的原因不知是為何?光看您所提,他和家人實在不可理喻,但是否可說明他想離婚的理由,以提供大家做參考,謝謝!




[07/08/99]Jean

  在文中已提及,因為先生有外遇對象,且小孩二個皆是女兒,造成婆婆對於我這個媳婦更加不容,甚至將其外遇之因歸咎於我這個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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