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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論壇

法律無法使女性站起來



[03/04/98]LOAHUNZUU

  康有為在其『大同書』上描述中國傳統思想文化、倫理道德的阻礙社會生產力發展,束縛勞動力,而且「古今以來,所以待女子者,則可驚可駭可嘆可泣••一家之中,妻之於夫,比如一國之中臣之於君,以為綱,以為統。上承千萬年之舊俗,中得數千年之禮教,下獲偏酷之國法」。

  到如今,這仍是台灣當前社會的寫照,婦女職責在服伺老公,不是在共同創造家庭,女性渴求得到丈夫之愛(謅慾扣),而非享有男人的責任感。家的定義與婚姻的義仍是「是故婦順備, 而後內和理, 內和理, 而後家可長」(禮記,婚義),把婦女置於丈夫和家庭的附庸地位。

  傳統文化不改變,法律保障又其奈何?思想內涵仍依舊,女人還是站不起來。




[03/07/98]關心

  祇有法律當然是不夠的。但是,有多少的女性在婚姻觸礁時,才赫然發現,法律竟然不把女人當「一個人」看待。

  了解和分析法律是很重要的,當然,更重要的是怎麼把法律對婦女權益的保護與侵害之處,讓全民都能認識與了解,尤其是讓女性認識到自己所處的法律地位如?更是當務之急。




[03/10/98]沙文

  然而既便現在已判定為違憲,還不是徒法不足以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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