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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論壇

國家公園禁止露營




[08/23/98]阿婆
 

  週六與一群朋友開車至陽明山國家公園新落成的金包里古道,去做夜間觀察。雖然遇上陣雨,但我們帶著簡單的晚餐,在屋頂覆蓋著五節芒的涼亭下享用,那與大自然交融的感覺真好!

  晚餐後,我們開始安靜的進行夜間觀察,看到了大型蝙蝴、古氏赤蛙、澤蛙、斯文豪氏蛙、盤古蟾蜍、尺穫蛾幼蟲、大蚊、水蜘蛛,還看到一隻青竹絲。好豐富喔!

  將近十點,帶著自己的垃圾回到璜溪停車場準備下山,卻發現有數十名民眾在停車場露營,廁所附近菜渣、油漬四處,免洗快的塑膠套丟了一地。那群人大聲的唱著歌,生起火爐,還點著數根熊熊火把。唉!新落成、乾淨的的公共設施,在一個週末就被一群沒有公德心的民眾給毀了。

  據我們所知,國家公園是不准露營的,因此,我們將向主管單位檢舉,請他們定時巡邏,以免露營、生火的歪風四處蔓延,毀了國家公園的自然生態。




[08/24/98]雞婆

  以前,我也不太敢跟別人講「這樣是不行的」,所以看到別人做了些不應該做的事,不敢講又生氣在心裏。

  後來,我漸漸得會走過去,用較平緩的口氣告訴他/她,這樣是……。

  那天坐捷運從淡水回來,便看到一家子在捷運車上吃燒烤、喝珍珠奶茶、嬉鬧著……。我順道走過去時,便告訴其中一位家長,車內是不可以吃東西的,並指著車上的禁止飲食圖示, 而我的朋友也順口講「這樣是會被罰錢的」……。

  後來當我們回頭看時,不曉得是趕快吃完還是收起來了,便沒有再吃東西了!從此以後,我便敢當一位雞婆的人,不管對方聽不聽,至少我告訴他/她一個正確的訊息。而如果有小孩在旁,也會知道什麼才是正確的,即使他們的父母做得不好!當然,有朋友在旁邊更好,自己比較不會怕!

  感謝阿婆讓我知道,國家公園是不可以露營的,下次如果我遇見了,除了檢舉外,一定會很雞婆地跑去跟露營的人講:「國家公園是禁止露營的!!」




[09/02/98]阿婆

  前兩天,我曾打電話給陽明山國家公園解說課,他們說,整個園區只有在菁山露營區和遊客中心附近的童軍露營地兩處才可露營,其他地區包括停車場一概不能宿營。

  我也特地進入營建署國家公園網站查閱相關的禁令。陽明山國家公園禁止事項第六點規定;禁止於遊憩區之外之地區舉行營火會、野炊、烤肉、滑草。

  由此看來,雖然並無“露營“兩字,但在非特許的地點是不能紮營的,而且露營一定有烹煮、炊食、點火把等舉動,應適用本條規定。

  歡迎大家前往該網站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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