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鼓勵男人舉發兒童性侵害?
有一回坐計程車,和司機談起離婚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話題。這運將說,他贊成夫妻離婚後,女兒由母親監護,因為他看到某些同是運將的離婚朋友,將年幼(8、10歲左右)的女兒當作洩慾的對象。霎時,我驚訝得不得了!為何這運將可以視若無睹?不想阻止?不想報案?難道真的只有女人才能體會這種錐心之苦,而動手搶救可憐的孩子嗎?我們應如何讓男人也願意盡一份心力?
[09/18/97]台北市政府24小時保護中心
這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且不只是男人
我們接到過許多"半通報"電話,意即,通報人告知有某個孩子受虐了,但基於某些因素,通報者就是不肯透露出孩子在哪裡叫什麼名字,尤其是當通報者和施虐者有關係時(如朋友)當然通報者也許正在與良心掙扎,最後,他們可能放棄,或想經由自己的力量去改變施虐者,為的是不想出賣朋友,或怕得罪人。
碰到這類人,動之以情後曉知以理是處理的方式,前者試圖激發他的同情心,一起出力來拯救一個孩子,後者則是告知兒童受保護,是國家法律明定且人人有責的事,若那人是責任通報者(如老師),就要告知兒福法相關規定,及若未通報可能觸法的情形,如果以上都沒用,仍不忘留下一扇窗,即告訴他
24小時通報窗口:北市080024995 省熱線080422110
請他務必三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