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6/98]fang
這半個月的新聞充滿了殺妻、殺夫、殺情人等家庭暴力,但更悲慘的卻是:許多案件都顯示,如果社工、警政系統能夠善加聯繫並積極介入的話,這些兇殺案件或許是可以避免的!
鄧如雯案催生了一個家庭暴力防治法草案,但我們還要付出多少代價才肯讓法案快些實施並落實呢?
[01/21/98]好奇
你提到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是什麼樣的法呢?內容大概是什麼?能不能真正的保護到婦女呢?還有如果不是配偶的暴力,像是同居人、男友,那是不是能保護呢?
[01/16/98]fang
目前已在立法院一審通過的「家庭暴力防治法」草案,設計的保護對象為家庭成員及其未成年子女,範圍除涵蓋配偶、前配偶、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外,並擴及現有或曾有事實上之夫妻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之同居者,至於所謂「事實上關係」,則希由法院針對個案加以認定。
台灣婦女資訊網針對家庭暴力問題與立法的精神,規劃製作了一個家庭暴力專題歡迎有興趣的朋友們前往查閱討論。